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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2017

釣魚場經濟學

這年頭大家都在談創新,尤其是商業模式創新,但各自都有自己的一套說法。坊間各種理論,方法及架構紛紛出籠,目的都在協助人們瞭解什麼是創新、如何創新,但真正懂得創新,而且能夠創造出有價值的創新還真不多。



最近看到大陸網路上的一則故事,非常巧妙的做了一些闡釋,故事是這樣的:有一家釣魚場開張,釣魚費500元。老闆豪氣的說,一定讓客人釣到魚,若沒釣到就送一隻雞。很多人都去了,但都沒釣到,結束時每人全拎著一隻雞回家。

後來釣魚場的警衛透露說這家老闆本來就是個專業養雞廠商,這釣魚池根本就沒魚。這個商業模式叫做「去庫存」!
另一釣魚場也開張了,號稱釣魚免費,但釣上的魚要一斤50元買走。許多人去了,奇怪,不管會不會釣魚的都能一天釣幾十條魚。每個人都覺得自己是釣魚大師!後來釣魚場警衛解釋說,老闆的魚是批發市場15元一斤買來的。

老闆叫他兒子潛在水下將魚一條一條的掛在客人的魚鈎上,難怪個個豐收。這個商業模式叫做「供應端改革」!
第三家釣魚場又開張了,受到前兩家的啓發,這家釣魚場實行撒網捕魚的體驗,讓顧客穿蓑衣,戴斗笠,乘小舟,扮成漁夫模樣,體驗漁家生活。釣魚場也派人負責幫客人拍照打卡,幫顧客上傳臉書,提升客人的文化氣質。最後網到的魚只要10元一斤買走就可以了。許多人高興地去了,不到十分鐘,幾網下去就好幾十斤魚,魚場老闆日銷售量從以前的500斤上升到10000斤,而且銷售週期大大縮短。

顧客遊樂有了體驗,批發市場去了庫存,這個商業模式叫做「體驗經濟」!
第四家釣魚池又開張了,受前面三家商業模式的啓發,這家釣魚場釣魚免費,釣上的魚也可免費拿走。許多人高興的去了,奇怪,居然很多人釣到了美人魚,然後釣魚的客人可和美人魚共進午餐享用高檔紅酒及神戶牛排,觀賞歌舞。

後來才知道,其實美人魚都是東莞請來的小姐,這個策略叫做「客戶內心深層次需求的挖掘及滿足」!


您看,同樣是釣魚場,但針對不同的市場區隔有不同的作法,結果就不相同。雖說是笑話,也有欺騙客人之嫌,但其概念是值得參考的。君不見賣漢堡的廣告卻主打兒童玩具,賣水果的開放整個果園讓你免費採回家,原本搞農漁牧業轉身變成觀光服務業,認真的開讀書會,卻有許多美女來共讀,透過不同的行銷方式與不同的包裝,誰說釣魚場一定要提供客戶釣魚的服務呢?

1/02/2017

經銷商、代理商、分銷商之間有什麼關係?



1、代理商可以是代理單一品牌或多個品牌;分銷商一定是代理眾多品牌;經銷商是個比較籠統的稱謂,包括代理商,分銷商還有單純的貿易商(不從原廠拿貨而是從其他渠道)。 

2、代理商是分銷商也是經銷商,但是分銷商和經銷商不一定是代理商。分銷商和經銷商沒什麼區別。 

3、分銷是一個銷售方式概念。分銷商是一個中轉站,一個製造企業將產品委託中轉站銷售。代理商是受製造企業授權在一定區域時間終端等進行銷售。經銷商類似於貿易商,自由貿易。 

4、分銷商廣義上包括代理商經銷商;代理商與經銷商存在是否獲得授權。當然,代理商也有分較多性質代理。 

5、主要從產品所有權上區分:經銷商對產品有所有權;代理商一般沒有所有權,只收取傭金。分銷商一般只做渠道不做終端。 

6、分銷商得到原廠授權,銷售全線產品,代錶廠家處理業務經銷商 

能夠在原廠拿到貨的貿易商,沒有得到原廠授權,原廠也不會返利代理商得到原廠授權,銷售部分產品,原廠會返利之類代理商在國外有的也叫分銷商。代理商的支持者是原廠(對於單個品牌存在唯一),我們一般理解的分銷商和經銷商是整和市場資源,為客戶服務,多個點的支持! 

7、經銷商分為普通經銷商和特約經銷商。前者無限制就和外面的普通日用品一樣沒有限制,而後者則和大的代理商或廠家有某些在銷售額,產品價格等方面的特別約定。分銷商介於代理商和經銷商之間。代理商是指某產品在銷售過程中由生產廠家授權在某一區域有資格銷售該產品的商家。它分為地區級、國家級、省市縣級等,又分為獨家代理,總代理,分級代理,所有代理商家都有相應的特權,代理級別低的原則上由高一級的代理商管理。


總代理商與總經銷商的區別在哪裡????

總代理對外進口商品,一般來說一定需要業績,所以商品需要找通路販售,分為直營或經銷,區域經銷商職責是專門負責各大通路系統,所以背後行銷需要代理商負責宣傳,簡單說經銷商負責通路,代理商則需要負責後勤支援,國內公司需要輸入國外商品一樣需要國內有申請營利事業登記證,你要出貨給下游廠商也需要開立發票一些手續! 

更簡單說:商品進口後經銷商負責通路,其他費用及退換貨機制你必須建立!

一般來說,所謂「總代理」,指的是「將國外註冊的商標及其使用權;或國外生產的品牌系列或單一商品,經由原商標持有人或是原生產者『授權』進口、再授權、經銷的權利」。

大多數時候,「授權者licencor」會將這些權利獨家給一個「被授權者licencee」,也有多重代理的例子。

做為代理商,最重要的工作就是規劃與執行最適合商品線的「通路銷售與管理」,創造營收,滿足自己和licencor。

「總經銷」,是指某地區(區域多半由總代理劃定,可協商)的最大盤,由他負責獨家批發商品;

「經銷商」,也是該地區的批發者,可能量不像總經銷那麼大,可以有數個經銷商同時存在。

【例】A是桃園地區的「總經銷」,所有該區產品必須經過其批發配送;B是台中線的「經銷商」,某大精品連鎖和委託行都歸他。

只有進口不負責銷售的叫做「進口商」;

「總代理」是要負責銷售的,一般還會有「最低保證量」。一般「總代理」都會直接進口,因為授權給你的人通常要提供一個別人比不上的「離岸價錢」(F.O.B.)。進口時的各種關稅、進口稅和相關費用是要由「總代理」負擔,合併算在產品成本裡面。

經銷商會要求統編一般是為了進貨憑證跟發票。
〈其一〉經銷商的公司必須有向你「進貨」的證明,才能向稅捐機關證明那筆錢是跟你進貨的「成本支出」,不然他把產品賣出去後不能證明支出就都變成利潤,對他來說稅金太高也有風險;
〈其二〉政府「每筆」交易都課徵5%的「營業稅」,不管同批產品交易了幾次,你沒發票給他都變成他的營業稅了。「進口證明」只證明國外產品進口這一段,沒辦法證明你賣給經銷商這一段,對他比較不利。

是否可以免掉成立公司的麻煩,以「個人」名義把產品賣給經銷商嗎?

這很像早年的「單幫客」,自己開個店,自己帶貨進來賣,順便批給別人。當然可以,商業理論一大套,簡而言之,好處是不必準備大筆資金立刻做生意;

壞處可多了:產品賣不好,壞了經銷商關係和信譽;賣得好,有實力的廠商隨時把產品代理掉取代你;碰到差的經銷商你沒辦法約束他,碰到優質的經銷商想做大你不能提供做大的條件等等。

「代理」通常是生意的入門,可以衝刺,不可能做一輩子。台灣市場的「經濟規模」較小,很多國外企業覺得投入不值得,會以「代理」的形式找人幫他們推廣,做大再一腳踢開的故事很多。也有成功的例子,像是P&G『寶鹼』的代理『南僑化工』。關鍵在「代理」或「銷售」的過程,要努力去經營出屬於你自己的「通路」經驗和資源!熟悉通路作業、認識對的人、學習談判、吸收消費者最即時的回饋。手上有通路,未來什麼產品都有一線生機。 

參考資料:https://tw.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403000010KK03903

如何評估經銷商的經營實力?



在開發新市場時,尤其在一些沒有銷售辦事處的市場,當需要開發合適的經銷商時,如何評估這些潛在經銷商的經營能力水平,就比較考驗水平了,因為關係和了解處在很表面和粗淺的地步,手上的信息很少。

可以用以下方法來了解更多的潛力經銷商的信息:

1、走訪其同行或競爭對手;
2、走訪其下游或直接終端客戶;
3、親自拜訪潛力經銷商的老闆,直接了解其想法;
4、走訪經銷商的分公司/門店,了解和觀察其經營,並爭取能與其員工銷售經理交談;
5、扮演第三方的客戶,直接考驗經銷商的銷售服務等能力。

對於經銷商能力的評估,還可以利用經銷商能力評估的體系和工具,評估體系主要包括以下幾項:

1、根據給經銷商在忠誠度和商務運作能力的評分,確定經銷商的價值區間,實現客觀統一的評判標準。
2、就忠誠度和商務運作能力各項條件進行細分,以確保對經銷商的全面評估,準確釐定現有經銷商的商業價值。
3、分析經銷商公司背景。
4、理解經銷商的生意發展曲線。
5、理解經銷商的特質及發展潛力。
6、根據清晰的流程定義,評估經銷商業務運作的成熟度;為經銷商提升其業務運作成熟度,提供階梯及指引。
7、明確城市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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