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以營利為目的,透過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辦理營業登記應具備那些資料?
南區國稅局岡山稽徵所表示:
個人以營利為目的,採進、銷貨方式經營,無實體店面且無其他對外營業之固定場所,利用網際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者,應備齊以下資料至國稅局辦理營業登記:
1. 負責人(個人)國民身分證影本。
2. 負責人(個人)印章。
3. 營業人印章(以負責人姓名為營業人名稱者免附)。
4. 居住地證明(以戶籍地為登記地址者免附)。
5. 網路交易明細資料(必要時請提供收款存摺影本)(申請使用統一發票者免附)。
文章來源: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 Posted by nowtaxes on April 18th, 2008